一
实施背景及特点
(一)实施背景:本项目的实施,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的认识和把握,落实中宣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提升戏曲评论从业者的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强化戏曲评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戏曲评论对创作的促进作用,为推进戏曲事业的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特点:本项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通过课程学习、剧目观摩、实地调研、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紧密结合戏曲创作的实际,注重思想引领,遵循创作规律,融入国际视野,强化培训的针对性与时效性,将课堂讲授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着力培养戏曲评论人才的专业本领,把好文艺评论方向盘。
二
国家艺术基金及项目主体简介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国家艺术基金经国务院批准,于2013年12月成立,是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是国家艺术基金的决策机构,受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领导和监督。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国家艺术基金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参谋、咨询和评估机构,承担国家艺术基金重大业务和事项的指导、咨询、评估等工作。
国家艺术基金实行“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资助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艺术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资助方式包括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和匹配资助,资助项目立足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努力体现国家艺术水准。
(二)项目主体简介:中国戏曲学院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所戏曲学校,是中国戏曲教育的最高学府。学校以其专业最完备、培养体系最健全、优质师资最集中、输送高端专业人才最多、业内贡献最大,在全国戏曲教育领域中发挥着引领和示范作用,被誉为“中国高端戏曲人才培养的摇篮”。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戏曲教育,秉承“德艺双馨、继往开来”的校训,弘扬“薪火相传、守正创新”的传统,始终以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为全国各艺术院团、研究机构、艺术院校、艺术管理部门输送大批专业人才,为新中国戏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作出了突出贡献。
2020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国戏师生回信,充分肯定了学校办学取得的可喜成果,对传承发展好戏曲艺术提出殷切期望。学校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推进“戏曲人才培养中心、戏曲理论研究中心、戏曲传承与创新中心、中外戏剧交流与合作中心”建设,努力朝着中国一流、世界知名戏曲艺术大学的目标不懈奋斗。
中国戏曲学院继续教育部始终以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致力于高等艺术人才培养。2007年起至今共举办了52期艺术人才高级研修班,涵盖10余个专业方向,涉及79个戏曲剧种,为文旅部、各省市文旅厅(局)培养高级艺术人才1390名;学员涉及全国3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历届中国戏剧梅花奖、文华奖评选中屡获殊荣。
三
培训安排
(一)授课时间:
1.2025年9月7日至9月20日,集中授课;
2.2025年9月21日至10月24日,评论文章撰写、线上指导;
3.2025年10月25日至11月14日,集中授课(含调研,调研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北京等地。
(三)主要课程设置:培训分为课程学习、剧目观摩、实地调研、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
(四)师资力量
本项目由中国戏曲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等多家单位的从事戏曲艺术及文艺评论研究的知名专家学者构成。师资配置将充分考量专家的专业特长,全面覆盖戏曲研究与文艺评论等领域。
(五)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情况占30%,课堂作业、总结等占30%,成果汇报占4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六)培训成果
1.结合课程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2篇评论文章,总字数不少于1万字;
2.以研讨的形式进行成果展示,优秀成果将编纂成集并出版。
(七)学员管理
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给培训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4.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5.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6.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7.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注:学员在培训期间因不遵守相关制度、不服从项目管理、未完成培训内容等被取消培训资格而造成的经费损失,由学员承担。
四
培训对象
本项目面向全国招生30名。
(一)报名条件
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学员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二)录取方式
1.项目组将组织专家全面审核报名者提交的材料,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2.经基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的名单将通过中国戏曲学院官网或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3.录取结果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学员本人,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未录取学员,不再另行通知;
4.发送录取通知后未回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五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1.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请单位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及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姓名-单位-出生年月);
3.单位出具的同意脱产学习证明扫描件(见附件2,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提交由本人近三年内独立署名并已公开发表的研究/评论文章两篇(将文章所载期刊的封面页、目录页以及全文按顺序合并在同一份PDF文档中);
6.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明、获奖证明、课题证明,以及其他能够体现本人评论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同一证书扫描至一页A4纸页面,多个证书请排序并标注证书名称)。
注:以上提交的材料(除第2项外)均为PDF格式。全部材料以电子文件压缩包形式,于2025年8月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xjyb@nacta.edu.cn,文件以“国家艺术基金报名材料+地区+单位+个人姓名”命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25年9月7日(14:00—17:00)。
报到地点:中国戏曲学院第二教学楼104办公室。
注:报到当天需持录取通知书及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
六
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1.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培训地点一次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管理条例执行。相关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3《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2.若学员学习期间未能按要求完成学习或未按时提交成果,需全额退还培训期间产生的所有培训经费。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徐璟、刘慕华
报名工作联系电话:010-63352427;18611786781;17610091081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邮编:100073
(三)注意事项
1.凡参加本项目的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
2.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按项目主体中国戏曲学院有关管理条例执行,项目主体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
3.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戏曲学院《戏曲评论人才培训》项目组所有。
七
附件
Copyright @ 2020 www.zgjyjd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教育新闻报》官方网站:http://www.zgjyxwb.com
教育监督网 官方网站:http://www.zgjyjdw.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5763号
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45263号-4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新华社第二工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