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扎实做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广大适龄儿童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寒亭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阳光招生。全面推行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招生纪律要求,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协调、审核和监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坚持“公民同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划片、分批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自愿报名、按计划招生;小学、初中一般采取登记入学。
二、招生范围
1.小学一年级:户籍或实际居住地为寒亭区的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儿童。
2.初中一年级:户籍或实际居住地为寒亭区的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区教体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或家庭常住地,实行划片、分批次招生。当符合某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人数不足空余学位时,全部招收,超过空余学位时,由区教体局统一协调至其他学校。具体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户口和房产均在片区内。
第二批次:无片区户口,房产在片区内,并已办理房屋产权证。
第三批次:无片区户口,房产在片区内,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已实际入住的。
第四批次:无片区户口和房产,但监护人在片区内有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和合法房屋租赁证明的。
在完成上述招生后如有空余学位,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排具备一定条件的小学适龄儿童(毕业生)入学。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为户籍或现居住地为寒亭区(含经济区)的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体局组织电脑派位,未获得民办学位的,可在公办学校报名时间内登录平台,选报公办学校参与学位安排。
四、招生流程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信息采集(3月10日—7月4日)。符合入学条件的,由监护人注册登录“寒亭教育服务”中小学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已参加采集信息且信息不需修改的,无需重复采集。
信息审核(3月10日—7月5日)。通过招生平台对新生监护人提交的学生信息材料进行校验审核并反馈结果。
网上报名(6月30日—7月6日)。已参加信息采集且通过审核的,登录招生平台,点击报名,选择、确认公办学校学位。前期未参加信息采集的,可按要求先进行信息采集、经审核后再网上报名。
学位安排(7月7日—7月11日)。对通过信息审核的,分批次安排学位。学位分配全部完成后,统一通过招生平台发放入学通知书。
入学办理(8月8日前)。各学校由招生平台生成入学通知书。新生按照学校要求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信息采集(3月10日—6月30日)。符合入学条件的,由监护人注册登录招生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确认就读意向。已参加采集信息且信息不需修改的,无需重复采集。
网上报名(6月30日—7月2日)。符合入学条件的,由监护人通过招生平台报名,只能选择1所民办学校。前期未参加信息采集的,可按要求先进行信息采集、经审核后再网上报名。
学位安排(7月4日)。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学位,确定学位结果于当天向社会发布;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派位结果于当天向社会发布。
入学办理(7月8日前)。新生持服务平台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五、招生管理
根据有关要求,依法依规落实相关群体入学保障工作。
(一)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同时参加信息采集、报名。随迁人员子女居住地所在片区公办学校没有接收能力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含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在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和评优评先工作中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二)做好残疾儿童入学保障。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经区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鉴定后科学分类安置,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由就读学校或送教学校按规定注册学籍。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体局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区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鉴定时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鉴定地点:寒亭区特殊教育学校(富亭街小学院内,联系电话:7286182)。适龄残疾儿童入学鉴定时,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携带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户口簿,以及县级以上医院的医学诊断书等材料,随迁子女一并带齐居住证、住所和就业证明。
潍坊盲童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视障学生,潍坊聋哑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学生,潍坊市儿童福利学校招收市儿童福利院内适龄残疾儿童。符合以上条件、范围的儿童,家长于6月28日上午持子女残疾人证、户口簿、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孤独症儿童、智障儿童携带近半年内智力评估和生活能力测试等资料),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662)进行入学评估。
(三)做好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居住地或工作地在本区的荣誉市民子女,给予优先协调入学。劳模子女上学方面遇到困难和问题的可随时与学校或区教体局联系。优抚对象子女需通过我区“教育服务平台”报名入学。
(四)推进“多孩同校就读”工作。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于6月30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经学校和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二孩三孩享受同类情况优先协调;也可根据家长意愿和学位情况,安排一孩(二孩)转学至二孩(三孩)所在校就读,减轻孩子求学和家长接送的负担;具体申请办法由大孩在读学校负责宣传解读。
(五)做好延缓入学工作。寒亭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于6月30日前由其监护人通过服务平台提交延缓入学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片区学校做好备案工作。
六、招生平台登录方式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办”。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移动端提供的统一导航入口进行信息采集、报名。家长可自主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潍坊市寒亭区教育服务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庭,由学校工作人员给予指导、帮助。
1.“爱山东”登录入口
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身份实名注册认证和人脸识别验证。左上角选择“潍坊市”—“潍坊寒亭区”。
搜索“寒亭教育服务”进入,选择“中小学招生”,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2.微信小程序登录入口
微信搜索“爱山东政务服务”小程序,或扫描下方“爱山东政务服务”二维码。
左上角选择“潍坊市”,搜索“寒亭教育服务”点击进入。
选择“中小学招生”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七、有关事项说明
1.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
2.非住宅用途房产、期房(未交付入住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3.同一套住房同一学段内,只允许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
4.因缓解热点学校入学压力,设置弹性片区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原片区学校和弹性片区学校根据新生报名意向按批次招生。当学位不足时,按批次进行电脑派位,未获得学位的新生由区教体局统一协调至其他学校。
5.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籍、房产等入学依据材料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5日至开学前,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6.按照有关规定,严重失信人员子女限制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八、咨询、监督电话
教体局咨询电话:7253760(工作日)
教体局监督电话:7251204(工作日),7251133(节假日)
招生平台技术电话:8816220
电子邮箱:
htqjyjpjk@wf.shandong.cn。
附件:
1.寒亭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划分
2.寒亭区2025年“多孩同校就读”申请表
3.寒亭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责任编辑:王作强
初审 :董承臻
终审 :刘春香 张术秋
版权与免责声明:(1)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信息传递,并非商业用途,(2)本网所转载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观点。 (3)本网转载文章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相关问题,请在壹周内通过电子邮件与本网站联系,邮箱:zy91370786qq.com 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对内容进行删除
Copyright @ 2020 www.zgjyjd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教育新闻报》官方网站:http://www.zgjyxwb.com
教育监督网 官方网站:http://www.zgjyjdw.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5763号
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45263号-4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新华社第二工作区